《黄庭经》和《乐毅论》是王羲之小楷代表作品。《黄庭经》末署「永和十二年(356)五月」,大约在写兰亭集序之后三年,现在留传的只是后世的摹刻本了。历来认定为王羲之小楷作品,一百行,原为黄素绢本,在宋代曾摹刻上石,有拓本流传。
关于《黄庭经》,有一段传说:山阴有一道士,欲得王羲之书法,因知其爱鹅成癖,所以特地準备了一笼又肥又大的白鹅,作为写经的报酬。王羲之见鹅欣然为道士写了半天的经文,高兴地「笼鹅而归」。因此,《黄庭经》又俗称《换鹅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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